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中医药防治新冠病毒肺炎处方”技术秘密转让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转让技术秘密信息如下:
名称:中医药防治新冠病毒肺炎处方
受让方:纳元(宁波)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600000元
转让净收益:480000元
现金奖励金额:480000元(净收益80%)
现金奖励人员分配:
徐立然:480000元
奖励人员岗位:教授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日,自2022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6日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送交河南中医药大学校产经营管理公司。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635677
河南中医药大学校产经营管理公司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