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要求,李建生同志的“益肺济生颗粒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专利转让后进行现金奖励的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通知。
河南中医药大学校产经营管理公司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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